军嫂网2月18日讯(马彦松)为消除燃放"孔明灯"带来的消防安全隐患,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,全力确保“元宵节”期间消防安全。2月18日,尉氏县消防大队联合南曹乡政府、南曹乡派出所等部门成立专项治理检查组,深入南曹乡街区、商场、超市、小商品店等经营场所,开展消防隐患及"孔明灯"专项整治工作。

宣传教育商户提高对"孔明灯"危险性的认识
“一旦点燃“孔明灯”,就相当于制造了一个流动的“火源”,如果风力风向不稳的话,对高层建筑、高压电线、蔬菜大棚等造成安全威胁,极易引起安全事故和火灾,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……”工作人员正在宣讲燃放“孔明灯”的危害。

进店入户全方位做好消防宣传动员工作
为全方位做好消防宣传动员工作,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。通过发放宣传单、在商店的LED电子屏上滚动播出严禁经营、燃放"孔明灯"的宣传标语,提高人民群众对"孔明灯"危险性和危害性的认识,做到家喻户晓。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不购买、不燃放"孔明灯",积极配合"孔明灯"禁售、禁放工作。

依法查扣彻底消除燃放"孔明灯"带来的消防安全隐患
此次行动中,检查组每到一个场所,都对是否经营"孔明灯"进行了询问与查看。同时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。通过检查与宣传,各场所的业主都纷纷表示,已经明白"孔明灯"的危害,不再经销此类产品,有效预防火灾的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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